百川燃气违法铺设燃气管道为上市造假数据 香河县相关部门态度惹质疑_星空观察网

百川燃气违法铺设燃气管道为上市造假数据 香河县相关部门态度惹质疑

2021-08-16 20:32 来源:未知
 复议申请人百川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燃气)复议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香河县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签订任何合同,无任何业务往来,被申请人申请冻结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存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规定的“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之情形,请求香河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2021)冀1024民初985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本案裁判结果显示,香河县人民法院驳回了申请人百川燃气有限公司的复议请求。
  这是2021年2月16日香河县人民法院关于《百川燃气有限公司、香河县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华宇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中的内容,为什么自称与被申请人无合同毫无业务往来的财产保全复议被驳回呢?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4年,当年三强集团旗下的香河华宇公司、香河县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香河县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香河首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现,百川燃气百分百控股的香河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燃气销售公司)未经允许占用公司国有土地167.1085亩(含住宅用地94.8321亩,商业用地32.293亩,工业、综合用地13.1254亩,集体土地24.8221亩,医疗卫生用地2.0795亩),流转土地704.8936亩用于铺设燃气管线,三强集团多次催促百川燃气迁移管线,以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对土地进行的开发利用,百川燃气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几家公司将百川燃气诉诸法院并依法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通过企查查查询百川燃气销售公司成立于2010年,曾获得首次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准予延续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在香河县获得2015-138号和2015-35号两块6400余平方米公共设施用地,平乡线K43+560米及双安路K3+864米处穿越公路埋设天然气管道两处,在香河县县城、安平镇、安平开发区、蒋辛屯镇、瑞盛产业园、五百户镇、刘宋镇、安头屯镇、钱旺乡、渠口镇、钳屯乡行政区域从事燃气经营业务(燃气管道)天然气,有限期为2014年4月至2016年底的特行许可证。
  从以上几个行政审批许可可以看出,百川燃气销售公司2014年4月获批在香河县区域内从事燃气经营及燃气管道天然气,而三强集团旗下几公司2014年以前已经发现被百川燃气销售公司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占用了几百亩土地铺设燃气管道,从时间上推算,百川燃气销售公司在未取得特行许可证时已经完成了部分区域的燃气管道铺设工作,属于未批先建的违法铺设!
  根据相关规定,燃气工程在施工时需先立项,取得发改部门批复,施工前需取得规划局颁发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时需取得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及路政执法大队批准的穿越许可,竣工后,还需取得《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然而这些审批文件通过官方公开渠道无法全部查阅,致电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说:“现在防疫都在外边站岗,科室都没人,谁知道防疫什么时候结束,你给信访局打电话问问吧。”
  问:“《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信访局批的吗?公共设施用地也是信访局能批的吗?”
  该工作人员回答:“因为双方有矛盾,肯定去过信访局,或许信访局那边会知道情况,你先去问一下信访局吧,或者等过些天疫情结束以后你再打电话。”
  当电话询问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百川燃气销售公司2014年前铺设在三强集团所属土地上的燃气管道是否获得《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办公室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你打专门负责百川的燃热办吧。”致电燃热办时,负责人说:“我们这只负责《燃气经营许可证》,这个证他们零几年就有,《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归我这个部门,这个要先有规划,你还打办公室电话问吧。”再拨打办公室电话则一直处于占线状态。
  时间轴重新拉回到2014这个时间节点,根据百川能源管网>关于百川>发展历程显示,百川能源于2016年4月完成借壳上市,借壳上市,直白地说,就是将上市的公司通过收购、资产置换等方式取得已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实现上市的目的。百川燃气销售公司成立于2010年,在其母公司百川能源上市前,也经历了一次华丽的转身,根据企查查查询,百川燃气销售公司2013和2014年度报均是不公开状态,2015年度报告显示总资产24010.14万元,2016年度报告总资产62610.91万元,与2015年度报告相比翻了两倍多,销售额与利润总额基本持平,而所有者权益从2015年度的13751.5万却一下翻到了23952.13万元,增加近一倍。
  据不愿透漏姓名的知情人士介绍:“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SH600681)并未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且大部分资料是在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的一段时间虚假办理的,其办理手续及材料涉嫌虚假,欺骗证监会上市使用,现有管道的铺设工程为违法铺设没有有开竣工手续。”
  百川燃气销售公司未经允许占用三强集团旗下公司土地违法铺设的燃气管道,究竟有没有立项?有没有取得相关的许可?因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拖延和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间的相互推诿成了一个谜!
  如果铺设的这些管道违法,并且侵犯了其他企业的利益,那么2016年百川能源上市时的数据必然会存在一定的造假!则有欺骗证监会的嫌疑!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于百川燃气销售公司是否取得相关许可的态度不明,是与百川燃气销售公司存在利益输送还是在有意袒护纵容其违法行为?值得广大网友深思及证监会和纪检监察部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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