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诉称被行政侵权 依法维权却屡遭报复
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是司法行政机关责无旁贷的职责。四川省叙永县分水镇分水街上红旗家私店业主钟传银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其被三次行政侵权,依法维权却屡遭报复。
我叫钟传银,男,汉族,生于1964年10月,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仙市镇某村人,现住四川省叙永县分水镇分水街上红旗家私店,长期从事个体经营、代销家私业务。四川路桥公司施工方和叙永县分水镇的个别同志严重故意行政侵权,三次毁证都没有通知我当事人,并上报是大自然灾害,给我们这家民营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第一次:2018年12月9日案发后,14日晚上3—4点,政府和路桥公司在夜深人静把我和周某良、朱某成、雷某金等人财产挖掉、毁损。我们几家的库存家具,和他人的家具用品、装修建材、家电器等,进行了强行毁证,并没有等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后我们有记录、相片和证人、证据等,挖毁了我大多数家具。
第二次:2019年4月25日上午10点左右,政府和路桥公司又进行了二次毁证。当时房东周某良还去阻挡过不准他们挖毁财产,最后也没挡下来。
第三次:2019年7月13日,也没有通知我本人。当时我全家根本都不在分水镇,回自贡老家看病,幸亏房东朱某成打电话通知我,后我请巴某龙给我照了几十张相片作证。
2019年6月8日,政府带信通知,书记、镇长说十天半月全部办妥,一分不差。当时开会有20多人在场,后来不了了之;2019年8月18日,我在成都进货,镇长王某林打电话叫我回家处理12月9日财产赔偿问题。后我去政府多次不见,打电话也不接,后来不了了之。
我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因此频遭打击报复。在2020年8月15日左右召开大会,分水镇各村支书、村长及许多村民在场开会,并公开说我举报政府,举报分水支书陈氏家族,后我全家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2020年8月22日,分水支书陈某贵和妻子雷某芳不准我们的货车在公路上上下货物,说是他们家地盘;2020年8月29日,我从自贡到叙永县分水镇后,陈某贵在30日10点左右,叫村民刘某子强行要求我把举报信拿出来给他看,有没有他的父亲签名。后我不同意,当时刘某子说出恶话,要把他的大货车阻挡在我的门面前面,不准我经营,并说不拿出来他看,就对我没完没了。并威胁我说在路桥公司的赔偿得不到,就连搬家都不准搬了,还撂下其他很多狠话。半个小时后,陈某贵又叫周某良和朱某成说我诬告陈氏家族,要伙同大家判我的刑,要控告我。因为有很多案件与陈氏家族有关,我知道大难临头,随时都有生命危险,逃命为上策,回老家自贡;2020年8月30日晚上11点,我从分水包车回到自贡已经5点多了,包车费1500元。
现在我在分水那边还租着8个门面和仓库,家具可能有20多万元的货物。现在我又不敢去开门,又怕打击报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当今,我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法的尊严,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川省叙永县 钟传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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