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岗村近两千亩集体土地被非法买卖追讨难
其一,以历史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方式审批土地。2001年至2003年期间,当地以历史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方式审批了大量土地。相关土地批文系倒签时间,伪造成1998年的文号。涉及陵岗村的土地多达近两千亩。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地方政府无权审批农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需要审批的报国务院。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明知这一规定,但仍要将2001年至2003年期间的违法行为合法化,那就只能将违法的文件审批时间倒签成1998年。然而,伪造的批文中土地的买方公司主体1998年均尚未成立。
其二,将村集体土地受让于作工业用地或绿化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2001年至2003年期间的违法行为伪造成1998年的批文,其目的就是为了规避修订后实施的《土地管理法》。然而,2003年至2007年期间,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仍以批复形式分别将村集体土地受让于作工业用地或绿化用地等。
其三,开发商在开会协商期间继续违法开工建设。自2013年起,陵岗百姓欲通过选举诉讼代表寻求法律途径救济,然而,在社区居委出具的《会议纪要》中,却明确阐述了火炬开发区的态度:“不赞成、不支持、不参与、不出资、不盖章。”无奈之下,陵岗百姓将本案的事实向新闻媒体反映,请求得到援助。后该请求被转至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处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要求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依法进行处理。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在复函中称“为了保障社会多层利益关系不受影响,陵岗村被征用的涉案土地不作退还”。
至2017年,陵岗村民再次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实名举报,请求对被非法买卖的土地依法立案查处。经层层转达至当地政府部门。从协调会上获得的《文件呈批表》中看到:当地政府部门要求相关部门开会研究处理方案。然而,陵岗百姓没有等来相关部门的处理方案。相关部门一边与村民代表开会协商,另一边开发商则继续违法开工建设,试图改变土地现状。
其四,为追讨被非法买卖的土地四处奔波,六年无果。从上述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陵岗村民就持续不断地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到2012年将部分违法犯罪人员追究刑事责任,陵岗村民用了近十年的时间。2013年起,为了追讨被非法买卖的土地,至今为止陵岗村民用了将近六年的时间。
根据2015年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中山期间对本案提出的指导意见,诉讼代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生效的判决均认定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判令其重作。然而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仍然不予立案。陵岗村民诉至法院的诉求,因利益关联较大,法院表达出无可奈何,要么不予受理,要么驳回起诉,违规违法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状态。
群众利益无小事。现在陵岗村民面对的实际问题是:省市相关部门对违规违法的事实均已确认,但是至今仍未得到有效追究,以致百姓的家园被毁,绿水青山不再。恳请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能够正确地、及时地对陵岗村被非法买卖土地的情况引起必要的关注,督促相关的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转自:http://www.peoplescck.com/jjsn/20200807/13808.html